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发布嘉峪关市202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本年度公告重点关注以钢压延加工行业为代表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管理情况。
一、 总体概况
2023年,嘉峪关市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特别是针对作为本市支柱产业之一的钢压延加工业,强化了全过程的污染防控与资源化利用。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 工业固体废物(重点关注钢压延加工行业)
- 产生与贮存情况:202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XXX万吨(具体数据待年度统计确认后公布)。其中,钢压延加工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金尘泥(含转炉泥、电炉除尘灰等)、高炉渣、钢渣、废耐火材料、含铁尘泥、废油脂及少量废矿物油等。各主要钢铁压延加工企业均按照规范建设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贮存设施,并建立了管理台账。
- 综合利用情况:本市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钢压延加工产生的高炉渣、钢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用于生产矿渣微粉、水泥掺合料、筑路材料及工程回填等。冶金尘泥等含铁资源基本实现厂内循环利用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提铁处理。202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XX%以上(具体数据待核定)。
- 处置情况:对于暂时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均按要求进行安全处置。不具备自行利用条件的少量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含油污泥等),均由产生单位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规范转移和处置,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实现全过程监管。
三、 危险废物管理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对钢压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如废矿物油、废油桶、部分废催化剂等),要求企业落实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加强了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四、 污染防治措施与监管
- 源头减量:鼓励和支持钢压延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 过程管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场所标识和管理。
- 末端治理:推动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固体废物,特别是大宗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利用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
- 执法监督: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利用在线监控、大数据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 公众参与与信息发布
本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鼓励公众、社会组织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
六、 未来工作重点
下一步,嘉峪关市将继续聚焦钢压延加工等重点行业,以“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全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注:本公告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或预计值,最终数据以年度环境统计公报为准。)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X月X日